法院认为,《食品安全法》设立“10倍价款赔偿”制度的初衷是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立的是一种侵权责任形态。因此,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,若该食品尚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,则属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,消费者只能追究销售者的违约责任,向销售者请求货物价款等赔偿。
封面新闻1月6日消息,“12月20日之前,如果还未出来请大家再耐心等待10天,1月1号也未出来,请不要前来寻找。请记的我有唯一的信念,坚持的活着!”
《入冬最强寒潮来袭,煤电气够用吗?发改委回应热点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货款5.7万元,支付公证费2500元,驳回原告10倍索赔的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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